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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扩散蔓延,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。春节即将来临,人员流动和聚集频繁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。为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广大困难群众及低保救助对象的身体健康安全,现提出如下倡议:
一、非必要不出行
春节期间倡导大家在本地过节,非必要不出本市。若必须前往,及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实时调整情况,减少风险地区出行,全程科学做好个人防护,并及时向属地苏木乡镇(街道办事处)报备。
二、非必要不聚集
非必要不举办参加重大活动及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。节假日期间尽量减少串门、聚餐,少去人员密集场所。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提倡控制在10人以下,合理控制聚会时长。
三、非必要不出入人群聚集密闭场所
自觉配合并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规定,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,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测温验码、人员分流等防控措施。在交谈、候车、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四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
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养成自觉、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,并继续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勤洗手,常通风,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,不随地吐痰,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,勤通风、勤消毒、勤打扫。
五、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
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,在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,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食品,尽量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冻食品。储存和加工食物时,砧板、菜刀、餐具等生熟分开、及时清洗,肉蛋海鲜等食物烧熟煮透。
六、关注个人健康
若个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等症状,请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应向所在地疾控部门报告,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,并主动告知近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。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。 七、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及义务
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 等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,如有政府部门、社区工作人员、医务人员询问您的情况,请积极配合。 如有救助需求请随时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,各旗县区民政部门联系方式:
来源:包头市民政社会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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